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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罚款
拒绝使用人民币的处罚
严重违法
广告里能出现人民币吗
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1、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人民币图样是人民币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完整图案或主景图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经许可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属于违法行为,对此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不正当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情况。每到传统的清明节、农历七月十十月初一前后,市场上仿人民币冥币就走俏市场。此类冥币的纸张大小、颜色、图案等与人民币纸币极为相似,多数冥币最上面的一行字印刷为“中国天堂银行”“中国冥民银行”“天地通用银行”等字样,而且印刷质量越来越高,很容易与人民币混淆。 清明时节寄哀思,文明祭扫奠先人。告别陋习,文明祭祀,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形象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共同守护“国家名片”的庄严形象。
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罚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反映国内外科学文化成果、宣传爱护人民币和人民币防伪知识、展示人民币设计艺术、促进钱币文化健康发展为目的,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
2、使用人民币图样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
3、依法取得的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不得转让。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人民币图样使用许可批准文件。被许可人应当妥善保管图样制作模具和图样源信息,防止人民币图样被非法使用。
4、出于以下目的在宣传品、出版物上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人民币图样库中公布的人民币图样的行为可以不经审批,但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并随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拒绝使用人民币的处罚
1、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人民币图样是人民币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完整图案或主景图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经许可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属于违法行为,对此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2、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不正当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情况。比如,每到传统的清明节、农历七月十十月初一前后,市场上仿人民币冥币就走俏市场。此类冥币的纸张大小、颜色、图案等与人民币纸币极为相似,多数冥币最上面的一行字印刷为“中国天堂银行”“中国冥民银行”“天地通用银行”等字样,而且印刷质量越来越高,很容易与人民币混淆。再如,一些烘焙用品店为了吸引客户,用糯米纸打印人民币图样用作蛋糕造型。这些行为都属于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损害了人民币形象和我国法定货币的权威。
3、清明将至,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文明祭祀,不购买、不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属于违法行为。人民银行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打击和纠正各种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为社会提供一个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严重违法
1、近日,记者在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外卖平台发现,有部分微商在线上售卖装饰了人民币造型的甜品及“有钱花”装饰工艺品,此举引起争议。对比,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副科长张红梅做出了解答。
2、“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到一些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比如:在冥币上印制人民币图案;在蛋糕菜品上使用糯米纸仿制人民币;在钱包、抱枕等工艺品上印制人民币图案;制作放大、缩小的人民币图样商品等。这些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些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和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张红梅说。
广告里能出现人民币吗
1、我国境内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外汇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外币的图样,但在境内非从事外汇交易、外币兑换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广告宣传中出现外币的图案,则有误导消费者之虞,别轻率使用外币图案才是明智的选择。
2、外币图案不合适,人民币图案是否就可以呐?《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为损害人民币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发布规章《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贵金属纪念币除外)的完整图案或主景图案。”“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人民币图样的使用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各类纪念章(品)以及人民币相关广告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09]85号)规定“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禁止发布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广告,禁止在广告中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3、看来,在广告中使用人民币图案虽然没有绝对禁止,但需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即禁止“非法使用”——禁止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使用而使用人民币图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4、第十九条仅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都是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条款的细化规定。《人民币管理条例》仅将“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解读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这里的“网络”媒介显然不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界定范围之中的,应当算是《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的扩张解释了,《立法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这个“网络”一类媒介的新规定并不在《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既有规定范围中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前的网络上有许多的人民币图样展示宣传,却鲜见有被处罚的。